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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积极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,抓好薄弱项建设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,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时间
2024年5月9日—5月10日(第11周)
二、检查机构
(一)领导小组
组 长:黄伟九
副组长:李天福
成 员:钱闾建 朱 江 丁武泉
(二)工作小组
第一组:何万国、谢吉容、李兴春、程华、王明振(兼联络员)
检查学院:师范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智慧农业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体育学院
第二组:丁武泉、陈晓东、李志芳、杨光绪、尚春雅(兼联络员)
检查学院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药学院、智能制造工程学院、城市建设工程学院、外国语学院
第三组:石东平、郭霞、李亮林、苟本富、陈金磊(兼联络员)
检查学院: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、数学与人工智能学院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、电气工程学院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
(各组第一人为小组组长)
三、检查内容
1.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内容。详见附件。
2.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半期教育教学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。(整改问题详见上学年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报告,工作质量简报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2期)
四、检查方式
1.事实验证。文档资料抽查,有完整电子文档的可直接查阅电子文档。
2.沟通确认。与部门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沟通了解。
3.现场查看。主要指实验室、实训室现场查看。
五、检查要求
1.认真准备,学院自查。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按照检查项目认真准备各类支撑材料和自查记录,并于5月8日前开展并完成学院半期教检自查。
2.加强交流,充分验证。学校进行半期教检时,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、党政办主任、教学办主任、学工办主任应按时参加;各组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查项目开展教育教学检查,依据事实和材料等对各学院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准确研判,加强同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。
3.关闭整改项,持续提高。各二级学院对上学期检查中发现的整改项要提供整改证明材料,按时关闭整改项(已验收关闭的不再提供材料)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与不断提升。
4.做好记录,及时提交。请各小组联络员将检查记录及检查表(纸质版)于5月13日前汇总交至恪勤楼309办公室。
六、日程安排
组别 | 时间 | 检查单位 | 备注 |
第一组 | 5月9日上午8:10-10:00 | 经济管理学院 | 1.具体检查时间可根据检查组和二级学院的工作安排做适当调整,但应确保在5月17日前完成。
2.联络员负责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检查地点和时间。 |
5月9日上午10:10-12:00 | 师范学院 | ||
5月9日下午14:30-16:00 | 智慧农业学院 | ||
5月10日上午8:10-10:00 | 马克思主义学院 | ||
5月10日上午10:10-12:00 | 体育学院 | ||
第二组 | 5月9日上午8:10-10:00 |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| |
5月9日上午10:10-12:00 | 药学院 | ||
5月9日下午14:30-16:00 |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| ||
5月9日下午16:10-17:40 | 城市建设工程学院 | ||
5月10日上午8:10-10:00 | 外国语学院 | ||
第三组 | 5月9日上午8:10-10:00 | 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 | |
5月9日上午10:10-12:00 | 数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| ||
5月9日下午14:30-16:00 |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 ||
5月9日下午16:10-17:40 | 电气工程学院 | ||
5月10日上午8:10-10:00 |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|
特此通知
附件: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内容
评建办公室
教务处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发展规划与评估处
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半期教育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.doc